为了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励志,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审依据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组织评审。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香港宝典现场直播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500元)
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
三、名额与资金分配
根据每年国家、自治区下达的奖学金分配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和香港宝典现场直播奖学金分配方案。
四、发放办法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和香港宝典现场直播奖学金资金到位后,按国家、自治区及学校奖学金标准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金者,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申请条件
申请奖学金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3. 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或科研作风,成绩优良,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并通过当年所修课程;
4.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在校园文化、学风、校风建设中能够起到示范作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奖学金:
1.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2. 参评学年及评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拟受处分或受到处分尚未解除者;
3. 参评学年有不及格课程,参加补考或重修者;
4. 参评学年留级或降级者,或有旷考行为者;
5. 不讲诚信,恶意欠缴学费或其他费用者;
6.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60分以下;
7. 其他不能参评的情况。
(一)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 香港宝典现场直播计划内普通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严格遵守“两个不得、六个严禁”规定;
3. 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
4.
5.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
6.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原则上当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须位于本学院前10%,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
7.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竟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 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家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适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 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6. 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7. 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 香港宝典现场直播计划内普通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严格遵守“两个不得、六个严禁”规定;
3. 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刻苦,当年各科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良;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认定香港宝典现场直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1. 香港宝典现场直播计划内普通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严格遵守“两个不得、六个严禁”规定;
3. 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不良嗜好;
5. 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生活简朴,认定香港宝典现场直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 积极参加教学任务内的校内外学习、实践活动;
7.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助教及其他公益活动;
8.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当年各科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良;
9.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10. 积极工作,为学校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的。
(四)香港宝典现场直播奖学金评选条件
1. 香港宝典现场直播计划内普通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具体名额由学生处核定后分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严格遵守“两个不得,六个严禁”规定;
3. 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不良嗜好;
5. 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学校一等奖学金当年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良好,当年各科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学校二等奖学金当年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良好,当年各科单科成绩不低于78分;学校三等奖学金当年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良好,当年各科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6. (五)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香港宝典现场直播奖学金之间不可相互重复申请;申请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香港宝典现场直播奖学金的,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或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
7. 六,奖学金评选工作组织机构
8. (一)学校学生资助评审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生处、计划财务处、纪委(监察专员办)、教务处、各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全面领导学校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奖学金评选工作。
9. (二)各学院成立以书记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学院资助评审小组,负责本学院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10. (三)各学院以年级、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民主评议小组,负责各年级、专业或班级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专业或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专业或班级总人数的10%。民主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专业或班级范围内公示。
11. 七、评审与发放
12. (一)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启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香港宝典现场直播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学院要积极开展奖学金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全体学生熟悉并了解奖学金政策主要内容.学生对照申请条件选择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各学院严格按照评定比例初评。
13. (二)初评以年级、专业或班级为单位,依据评选条件进行民主评议,在同等条件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担任社会工作者优先评选。经各学院资助评审小组审议后,向本学院全体师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要逐一落实师生反映的情况,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14. (三)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类申请材料,认真做好评审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核查,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15. (四)公示期间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监督电话向各学院资助评审小组提出意见。各学院资助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初审异议后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各学院资助评审小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若经核实相关情况属实;应及时做出调整。
16.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时收取各学院奖学金评审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审查评选程序和推荐学生资格,审核无异议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将评审情况及结果报请学校学生资助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按规定时间报自治区教育厅八、监督与管理
17. (一)奖学金评审工作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学院资助评审小组接受对评审工作的投诉,经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后;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回复处理意见。
18. (二)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财经法规,以实名制打卡的方式发放资助资金。各学院要不定期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受助学生,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进行回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适时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调研,如若发现受资助学生有虚报、假报、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等现象,一经核实,当即取消其资助资格,并收回资助资金.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据校纪校规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记录备档;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贪污、挪用、截留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涉及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19. (三)各学院应充分利用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切实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担当、自立自强,学会感恩,回报国家和社会,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
20.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